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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宁县局执法记录仪正式“上岗”记录“真像”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12-26 15:31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广宁县地方税务局 字号:

为深入推进三项制度试点工作,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到实处,规范执法,降低执法风险,我局引入5台执法记录仪,通过组织基层税务分局和稽查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培训及演练后,我局各个分局的执法记录仪纷纷向纳税人公开亮相,正式“上岗”记录“真像”,打造阳光税务。


“您好!我们是广宁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的工作人员,现在是2017年11月2日上午9时50分,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我们将会对本次执法事项全程进行录音录像,请您配合!”城区分局执法人员到广宁县南街镇新城南东路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首次开启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使用执法记录仪的现场,税务人员都感到有一双‘无形的眼睛’在监督审视执法行为是否符合规定、符合程序,从而自觉做到执法规范、严谨。”执法人员梁晓莹说道。


石涧分局对辖区内的某企业逾期未缴纳税费的行为,发出《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并用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真像”。执法人员在文书送达过程中严格做到流程规范、记录仪使用规范、用语规范,获得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江屯分局对广宁县木格镇同齐顺瓷土有限公司和洲仔镇高田坑五丰瓷土矿场的资源税纳税情况,进行纳税评估前的情况调查,成功启用执法记录仪对文书送达和询问过程全程进行了录音录像。“这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务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依法办税的务实举措。”江屯分局分局长蒋志强说道。


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即时存档、随时查阅,打造了执法过程实时监控、全程留痕、有档备查、不留空档的执法环境,有利于税收执法更透明、更公开、更规范。同时,有效地解决了取证难的问题,降低了税务人员执法风险,提高了税务行政执法效能,有效捍卫税务机关的执法权,彰显税收法治的公平要义,做到阳光执法、规范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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