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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企业自有房产开设幼儿园是否要缴纳房产税?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7-07-05 09:32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纳税服务科 字号: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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