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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退费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5-06-18 15:21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规费管理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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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费退费

办理条件

肇庆市属(含下属各县区)社保费缴费人因以下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错缴、多缴社保费:
    (一)同一时期缴交了相同的险种的社保费
    (二)缴费时缴错金额、险种,或户籍类型错误
    (三)退休、死亡未及时注销而多缴
    (四)领取失业待遇期间多缴医疗保险
    (五)地税部门社保费退费业务受理范围限定为09年1月1日后发生普通社保费退费,0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社保费退费及所有社保开出的托收单退费由缴费人直接去社保部门办理。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所需资料

(一)公共资料(一式一份)
    1. 《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审批表》(如统一退到单位账户,则只需单位一份,如果涉及到退回个人账户,则加每人一份。如果退费原因过于复杂,可另附纸张进行说明)
    2. 退费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个人活期存折复印件
    3. 单位对公账户信息(账号、户名、开户行)(单位印鉴卡复印件或A4纸打印退费账户)加盖公章
    4. 税票原件、复印件或电子缴款凭证(加盖公章)
    (二)特殊资料
    5. 本县区内重复缴费退费必须提供两份不同的缴费凭证;与外地(外县区、外市、外省)重复缴费需退本地缴费的需外地社保部门出具对账单、同一缴费所属期参保证明
    6. 退失业保险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以核实户口类型)
    7. 退因退休多缴的需提供退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相片页及退休时间页。如申请退费的所属期与退休时间有出入的必须提供社保局证明)
    8. 退因死亡多缴的需提供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退回直系亲属的,还需提供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公安机关证明等)。
    9、因领取失业金期间多缴医疗需退费的,需提供失业证主页和核准领取月份页的复印件)
    (三)说明
    单位整体申请退费全退到单位账户,不需提供个人资料;如单位中多人申请退费,一起退到单位账户,需要多人共同申明(按手印),不需提供个人银行账户;其他需退到个人的,均需要提供相关个人资料。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资料——咨询台审核、受理——地税局审批——社保局审批——发放——资料归档——办结

办理时间

各办税大厅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30天(地税环节)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联系方式

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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