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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费变更
打印本页发表时间: 2015-06-18 16:18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规费管理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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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社会保险缴费变更

办理条件

缴费单位或缴费人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后,缴费单位类型、行业分类、社保管理机关、银行扣费帐号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缴费登记。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所需资料

填报《社保费登记资料变更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1)《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行政部门批准变更资料的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交资料——咨询台审核、派号——登记窗口办理变更资料手续(登记窗口不收取资料)——纳税人一周后带原套资料到社保局换取新《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时间

各办税大厅办理时间

办理时限

即场办结

办理地点

各地地税办税服务厅

联系方式

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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