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大类:
受理渠道:办税服务厅
管理服务对象:
全省通办:否
省局主管处室:征管科技处
凡从事建筑业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收取工程(结算)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对不符合自开票条件的纳税人,可到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发票代开。
1.税务登记证件原件
2.A02019《代开建筑业统一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原件
3.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重要提示:
1.纳税人提供异地建筑业劳务时还应提供A05008《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原件。